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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汇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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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成为美国绿卡持有人之前如何做好税务规划? |
*一:考虑由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一方作为绿卡的主申请人
张先生是中国上市公司ABC的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成员,每年大多数的时间在国内主持公司经营,其他时间在世界各地出差。张太太在家打理家事,照顾孩子。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环境,张先生现在在考虑通过投资移民申请美国绿卡让妻子和孩子到美国来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夫妇可以考虑由张太太作为移民主申请人先携孩子移民,而张先生本人暂时不办移民事宜,等到张太太拿到绿卡或者成为美国公民以后再以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
由于张先生不是美国绿卡持有人也不在美国境内长期居住,张先生就不是美国税法意义上的税务居民,这样张先生在中国国内的收入不需要申报美国个人收入所得税,也不需要向美国政府披露其控股的中国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二:考虑登陆前处理增值的资产,延期出售亏损的资产
崔先生住在国内,他投资有道,多年前低价买进了一些XYZ公司的股票,持有至今。 由于XYZ公司在业内技术领先,现在股价一路向北,涨势喜人。 崔先生现在持有的股票如出售将有¥300万的资本利得收益。 同时崔先生在申请美国投资移民,准备全家搬到美国纽约生活,发展事业。
当前中国没有资本利得所得税,针对股票交易仅征收少额的交易印花税;而根据美国的税法, 资本利得收益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可能需要缴纳0%- 23.8%的联邦所得税,所居住的州,如有个人收入税还会征收州税。以纽约为例, 州税和城市税可高达15%。也就是说如果崔先生在成为美国绿卡持有人后一次性出售XYZ股票,将可能要支付¥116万多的美国资本利得税。如果崔先生在登陆美国(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前一天出售其所持有的XYZ公司股票,他将不需要对此收入缴纳任何的美国所得税。
另一方面,如果崔先生同时还持有亏损的股票, 应考虑在登陆美国后售出,以享受资本损失抵扣收入税的福利。
第三:考虑登陆前合并存款投资账户,转让公司股权
谭先生及夫人各持有中国EFG公司45%及8%的股权. 同时为方便投资理财夫妻二人在大陆和香港拥有40几个存款及投资账户。谭先生夫妇正在申请美国投资移民,准备逐渐淡出商界,到美国佛罗里达享受阳光沙滩和古巴雪茄。
由于政府财政窘迫,近年来美国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海外资产申报法案力图打击海外收入偷税漏税行为,增加财政收入。此类法案对不按规定少报不报海外资产的纳税人处以近乎严苛的惩罚性罚款,对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提起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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